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心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度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启动。现就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的项目范围
2017年以来在中心立项的所有达到结题条件的科研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项目结题的条件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
(1)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的;
(2)在党内法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的;
(3)完成获省级领导批示的调研(咨询)报告的。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
(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
(2)完成获市级领导批示的调研(咨询)报告的。
上述所称论文和报告必须与项目相关,且以“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第一作者单位。论文还须标注“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资助,编号:×××”字样。
三、结题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20日
四、结题申请资料
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
2、项目研究成果原件(中心复印后返还)。
五、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湖北省黄冈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北区致远楼413室)
邮 编:438000
电 话:13971703346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 409387661@qq.com
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二0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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