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至12日,由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主办,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联合承办的2017年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年会暨“灵秀湖北与生态刑法”高端论坛在神农架林区木鱼镇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高校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350余名嘉宾和代表参加交流活动。我院刑法学教师邓红梅博士应邀参加年会。
本届年会主题为“灵秀湖北与生态刑法”,由四个子主题组成,即“生态刑法的一般问题”“生态刑法中的具体个罪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两法’衔接问题”“‘一圈两代’与神农架生态、安全与反恐之刑法规制问题”,与会代表就这四个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邓红梅博士在第四个主题中作为点评嘉宾对代表的发言予以了点评。邓博士首先对代表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生态刑法的刑罚目的—预防和惩罚谁主谁辅的问题。根据代表的发言,她总结出生态刑法应强调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加强一般预防的观点。预防的途径主要通过两个方面进行,首先是公众参与,其次是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方面,邓博士以河南两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为例,阐述了应该在农村和社会中加强宣传教育。惩罚的途径主要通过恢复性司法、生态修复这一非刑罚手段进行,将“补植复绿”的方法贯彻其中。邓博士的点评受到了与会专家、实践部门领导、参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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