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15年暑假前后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现将假期前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1日,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6日,9月9日正式上课。2015级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7日至8日。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12日,开学报到时间为9月6日,在此期间教职工实行轮休。
2.迎评办要做好暑期迎评的组织与准备工作。
3.各教学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期末教学工作,按照教务处和研究生处的统一安排,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并于7月14日前完成全部考试科目的阅卷、登分、上网、归档等工作;教务处、各教学学院要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学年教学工作任务安排。
4.学校办公室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学校7*24小时应急值班带班工作安排;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暑假值班制度。暑假值班安排(含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值班地点、值班责任等)于7月11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5.学工部(校团委)、研究生处、各教学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学工部(校团委)、后勤产业集团、各教学单位要协同安排好暑期留校勤工助学学生的吃、住、防暑、安全等工作,确保留校勤工助学学生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
6.保卫处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学院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发挥校园110的作用,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巡逻,确保假期校园财产安全。各单位要落实治安防火、防盗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本单位教学、科研、办公等贵重仪器设备和档案资料的安全。
7.招生与就业处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做好2015年的招生工作,要做好2015年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后续工作;招生与就业处、国际教育学院及相关学院要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工作。
8.各教学学院及各协助职能部门、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处、社会服务办公室要做好学校转型发展方案的推进落实工作。
9.校友会办公室要做好校友分会组建推进工作、优秀校友信息采集工作、毕业生回校访问接待工作;校庆办公室要做好校园文化建设与氛围营造工作。
10.组织部要做好暑期干部培训的安排工作。
11.人事处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2015年学校新进人才的报到、安置、培训等工作,做好职称评审的相关工作。
12.教务处、国资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及相关教学学院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做好教学楼等重要教学场所的维修改造工作,以及各类教学、科研、办公用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13.科技处要做好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14.后勤保障处要做好北区电力增容改造工作。
15.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要利用假期完成数字化校园基础工程建设。
16.基本建设处要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
17.继续教育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要做好2015年暑期面授及自考助学、教师培训等工作,落实好“国培计划”及校地合作培训项目工作。
18.校工会要做好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确保安全。
19.防汛抗灾指挥部和突击大队要切实做好暑期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全体成员要确保电话畅通,随时准备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各单位要提前作安排,认真抓落实,努力做好暑假期间及其前后的有关工作,为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学校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